【答案】:D
目前,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是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因此,A错误。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律师协会,这是强行性规则,所以B项错误。《律师法》第8条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律师法并未明确说明对于“律师特许执业制度”中的执业人员是否授予律师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修订前的律师法规定了对“律师特许执业制度”中的执业人员授予律师资格,因此,C项错误。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法律分析:一、两者概念不同: 律师事务所:又称“律师所”“律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基层法律服务所:又称“法律服务所”“法律所”、“法律事务所”,个别会在广告宣传时违规使用“律师”字样。法律服务所是依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 二、从业人员不同; 律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为律师,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经过严格的书面审查及面试考核后才能申请律师执业。 法律服务所的从业人员为法律服务工作者,成为法律工作者的条件是: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考核,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司法工作满五年的经申请可以成为法律工作者。 三、两者的业务范围不同; 四、两者的设立程序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一、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区别1、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产生背景不同。(2)两者设立的依据不同。(3)两者的业务范围不同。(4)两者的从业资格不同。(5)两者设立的程序和条件不同。(6)两者的国际地位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二、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的区别:1、法律服务所,顾名思义,也即没有律师(相对于律师事务所),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设立的本办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除不能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外,几乎可以涉足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2、律师事务所是依据《律师法》设立的专门由律师组成的执业机构。